【头版公告】关于理事会会员单位公告

  • 2009-09-14 19:51:24
  • 上海中医药报
      经研究决定,《上海中医药报》理事会会员单位征集工作目前停止。从2009年9月10日起,未经正式授权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上海中医药学会”、“上海中医药报社”的名义进行理事会会员单位筹建等相关活动。
 
       上海中医药报社理事会会员单位相关工作的进展,将由《上海中医药报》社以正式文件公示、并直接通告相关单位。
 
       即日起,如发现有以“上海中医药学会”或“上海中医药报社”名义进行理事相关活动的情况发生,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投诉:1338611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