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医药学会工作内容
- 2009-09-04 11:17:55
- 上海市中医药学会
(一)开展各种形式的中医药学术活动,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研究和科学考察活动;
(二)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提高会员及广大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水平,在广大群众中进行中医药学的普及和宣传;
(三)编辑出版中医药学术期刊、报刊等;
(四)组织中医药专家协助政府对中医药政策法规、发展战略、科技政策和管理决策进行论证;
(五)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转变职能中委托、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中医药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六)定期为人民大众开展义务咨询和科普咨询活动;
(七)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与社会企事业团体合作推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八)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同有关国际及地区学术团体及学者的联系;
(九)为社会企事业团体或个人提供中医药行业发展及中医药行业管理等方面咨询。